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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笔者到非洲后,不时听到一些有关国内同胞在当地经商的故事。这些故事,有的听后令人兴奋自豪,有的却让人尴尬无奈。
国内总是有那么一些同胞,尤其是那些赚钱心切的个体经营者,随身带着电子表、简易计算器、电子笔、电子闹钟等物品到达非洲后,在马路边、树荫下铺上一块布,摊开货物叫卖。他们既不在当地进行商业登记,也不把货物批发给当地商贩。
如果遇到警察、工商人员检查,他们就迅速收拾货物离开,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贩卖,成为非洲一些国家警察、执法部门的抓捕对象。这种做法,既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也败坏了中国人的形象。
出现上述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可能是这些国内同胞来到非洲后,看到在许多地方的城市或乡村的马路边、大树下有许多非洲人摆摊卖货,生意红火,于是便误认为非洲社会混乱,人们想干什么便可以干什么。
事实上,只要询问就会得知,那些就地摆摊的非洲人都办有营业执照,有些人还将营业执照挂在显眼的地方,而且摆摊的地点也是工商部门指定的,而不是自己随意选择的。
这是因为,迄今为止,大多数非洲国家沿用的仍是西方国家的法律体制,各行各业均有本系统的法律规定,条款具体、执法严明。不少非洲国家还专门制定有《商业法》,其核心是经商必须注册,违法必究。
如果国内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到非洲后随地摆摊销售,不经注册就开展商务活动,必然会受到当地工商部门或警察局查处,轻则当场收缴货物、罚以重金,重则会被拘留数日、受牢狱之苦。(本文作者:黄泽全 中国非洲人民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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