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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云新井煤矿核定年产量9万吨,但去年产量达70万吨,今年前两个半月就达到13万吨。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由于煤矿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的“三超”现象在山西普遍存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近日紧急出台政策,严控煤矿超能力生产等行为,规定对超能力生产煤矿最高罚款200万元,并召开电话会议,决定自6月18日到9月20日,在全省展开“三超”煤矿整治工作。
3个月2次以上超产将被关闭
山西是煤炭大省,煤炭储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由于煤炭需求猛增、利润丰厚,导致了“三超”矿井越来越多。
分析人士认为,超能力生产、开采率低等是当前山西省煤炭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2005年山西煤炭官方统计产量为5.4亿吨,但实际约7.4亿吨。山西省某副省长曾明确指出,山西煤炭已出现过剩,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严重超产难以控制。资料显示,目前山西采1吨煤要消耗2.48吨水,如果技术水平提高则可有效节约水资源。而由于回采率低,在50年的煤炭开采过程中,山西已浪费了6个百亿吨煤矿。由于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按照1.5吨焦煤炼1吨焦炭,全省年产1.5亿吨焦炭计算,40年后山西将无焦煤可挖。有关专家认为,在保证全国煤炭供应的情况下,今后山西应尽量少挖煤,待开采率提高后再采,变过去的煤炭开采有水快流为有水长流。
鉴于以上情况,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紧急出台政策,对煤矿超登记能力生产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处以50万~200万元罚款,对矿长处以3万~15万元罚款。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产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并请地方政府关闭煤矿。主管及监管部门对范围内的煤矿生产能力监管、检查考核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超产,或发现超产不依法处罚,将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政策同时还规定,对于新投产矿井,火工品不得一次性供应。
四类煤矿是整治重点
山西省政府表示,集中整治行动将以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承包转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为重点。
对超层超界开采,拒不退回批准矿界及未构筑永久密闭非法生产或建设的矿井,经国土资源部门核查认定,坚决予以关闭;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且拒不纠正的矿井,经煤炭工业部门核查认定的予以关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继续生产的,或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且拒不改正的,经煤炭部门核查认定的要予以关闭。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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