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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户主名字没有记载者是否享有产权? |
2006年04月07日 中国法律顾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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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参与福利分房人口统计并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房产证上户主名字没有记载者是否享有房屋产权? 回 答: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房地产登记制度,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的确认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名字为依据,即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拥有房屋产权。原告要想对房屋产权主张权利,只能是想办法证明当初存在的委托购房事实,否则原告将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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