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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讯 (记者刘翔霄)记者17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规范其配制使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西药监部门日前已对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展开核查。
据介绍,此次核查对象为2008年6月23日之前已换发新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重点核查处方、配制工艺、说明书与批件一致性、配制设备的适应性、检验能力、中药制剂中非法添加物(重点检查降糖、降压、抗风湿和补肾类药物)等。
山西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药监部门将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未取得新批准文号的制剂品种停止其配制和使用,对怀疑有非法添加物的中药制剂安排抽验,对非法配制、市场销售或变相市场销售、不按核定处方工艺配制等违反《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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