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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法院:把法庭开到山区百姓家里
2008年07月08日山西晚报
山西第一贫困县的永和,人口7万,财政收入千万出头,80%的人口是年收入千元左右的农民。这个地方,除了扶贫和绿化领域,值得媒体关注的亮点非常难寻。 6月下旬,记者和省高院的几位法官在一起时,他们提到了永和县法院,说该院破天荒被授予了“省优秀法院”,还说该院今年1到5月份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100%,“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部分也能100%调解,全国都非常罕见,值得一写”。 记者7月2日赶到了永和。临汾西山大修路,到处坑坑洼洼;路上颠簸了五六个小时,汗流浃背,吃灰无数。 永和县法院院长张五全说:“我们山区干部,每天都是这样”;再一看办公环境,该院的二层楼破破烂烂,一楼是很有年代的窑洞,二楼漏雨严重,预制板房顶上斑斑驳驳。 消灭“法律白条” 永和法院政治部主任白婕抱来一尺厚的一堆材料,多是些去年和今年的法院信息和案例,“这就是我们的一些成绩”。 “请介绍一下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是如何做的。”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要被判刑,所以一般都会对民事赔偿部分百般推诿,转移藏匿财产大量发生。比如说伤害案件,被伤害者赢了官司,但对方没有财产执行,往往医药费还得自己贴。这类案件,最难执行,最容易产生“法律白条”。 刑庭庭长白志宏介绍说,永和经济不发达,刑事案件多是些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等。2007年,全县只受理了20起刑事案件。 “最大的案子应该是去年5月25日的车祸,一死八伤。”“成功地让家境贫寒的司机赔偿了近20万元。” 60岁的永和居民任占魁,正是“5·25”车祸肇事者白海泉的姐夫和代理人。他对该起车祸的处理“非常满意”。 数年前,任占魁和白海泉合资7万买了一辆中巴,任占魁出了大头,跑开了乡镇客运,但随后便交白海泉独自经营。去年5月25日,正开车的白海泉感觉身体不适,便把方向盘交给没有驾照的18岁儿子白波;拉有7名乘客的中巴在躲避一辆三轮时,翻下了近20米深的河滩,车辆严重受损。 车上人员一死八伤,白海泉六根肋骨骨折,白波盆骨骨裂,大家全部被紧急送往医院。 白家父子随后被刑拘。但是,由于是无照驾驶,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医院的医药费和7名受害者的赔偿被“悬空”。 任占魁说,“当时他们也没钱,车钱还是借的”,“他们的想法就是多坐几年牢”,“要钱没有,要命两条”。 受害者总共提出了数十万的赔偿要求;死者的家属还把遗体抬到县运输公司门口和白海泉家里,搅得运输公司长时间停运,白海泉的邻居到处投诉。 张五全说,“如果把两人判了实刑,7名受害者肯定得不到合理赔偿,必然会成为永和的一大不安定因素。” “法院的同志天天给白海泉做工作”,“说孩子还小,不能这样毁了前途”,“还发动我们亲戚给白海泉反复做思想工作”,任占魁说。 “永和法院20多名人员都出动了,分头去给受害者做工作,说服他们降低赔偿金额”,“这样天天磨嘴皮子,整整干了一个月”。 最后的结果是,在刑事判决前,白家父子赔偿了受害者近20万元。其来源是:“众多亲戚借了9万元,民间高利贷5万元,几孔窑洞拍卖了3万多元,医药费、修车费等做了工作后赊账。”该案的民事部分调解最后成功,受害者基本满意。 白家父子最后被判缓刑。现在缓刑期间,白海泉继续跑车,白波到太原打工赚钱,拼命偿还债务,“财富是人创造的,他们只是过失犯罪,法院应该让他们看到希望”。 张五全说,法院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案子结了,事情却了不了”,“这不符合和谐司法的主题”,“应该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 “把法庭开到百姓家里” 商业系统有“送货上门”的服务。没想到,永和法院也有,居然把法庭开到了百姓家里,即所谓的“巡回开庭”。 霍永生,永和法院民庭庭长。此前,他是该院的立案庭庭长。 “立案最大的问题是传票的送达”。永和共有79个山村,遍布在1220平方公里的黄土残垣上,“最远的离县城几十公里,不少地方不通车、没有电话”。 另外的麻烦是,“传人到县法院开庭,人家根本不来”。“有些案子是必须到庭的”。法院两次传唤不到,就要拘传,“但法院对待民事案件的态度是解决矛盾,你拘传他,反倒使双方矛盾更大了”。 针对送达难的情况,张五全提出“他不来,咱们去”,“到老百姓家里开庭去”。 54岁的陈凤山,是芝河镇刘家庄的村支书。去年9月10日,他就在村里旁听了一场开庭。 刘家庄村民慕春小,和村民郭候记是邻居。两人的新窑洞背后是山坡,一下雨,水就沿着二人的窑顶往下流。两家人都不停在窑顶垫土,以便把雨水“赶”到对方的窑顶去。先是婆姨们口角,最后慕春小一下子把郭候记告到了法院。 张五全觉得水路纠纷在农村是个普遍事,“当事人和证人都可以减少交通开支,农民很穷,把几块钱坐车费看得很重”;“最重要的,在农村开庭可以教育一大片村民”。 这场官司最后放在郭候记的院内开庭,周围几个村庄的百姓都来旁听。很快,双方调解成功,合资在背后山坡修排水道。“当着乡亲的面,原告和被告都不会胡说,否则马上有村民反对;在法院可不一样,许多当事人总是添油加醋”。 但是,双方却谁也不愿先动工,“嫌丢面子”。最后,一群法官先动手去修水道,双方再也无话可说。郭候记当了一次被告,但他说“法院裁得没问题,满意。” 陈凤山说,农村很多像水路、土地、婚姻、羊啃了庄稼等小矛盾,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最后演变成大矛盾,“村里往往是谁家兄弟多、拳头硬谁就有理”,“但一旦打起来,矛盾就不好解决了”。 这次开庭,和在法院正式开庭一样,一切程序俱全。旁听的许多村民等于上了一节普法课。 村支书陈凤山也深受教育。为了处理农村矛盾,永和法院在乡村发展了86个民事调解员,陈凤山毫不犹豫报了名。他在伺候庄稼的闲暇,开始学习《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永和法院还把86人定期召集起来培训。 陈凤山说,“当民事调解员没什么经济上的好处,还得贴茶叶和唾沫”,“但是老百姓服你,挣的是威信”。 2007年,永和法院共“巡回开庭”51次,其中半数以上是在周末;今年,几乎所有民事案件都选在农村开庭。 一个山区法官的“诉讼经” 永和法院还有许多“怪招”,比如“判决书后附说明书”。从今年3月开始,凡在永和法院结束诉讼的当事人,除了拿到判决书外,还会多领到一份“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说明书”,其中详细说明履行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同时附有主审法官的联系电话,当事人对履行义务产生疑问时,可随时向法官进行咨询。“人生有许多起点,你只是在其中某一个起点起跑时摔了一跤,没有关系,站起来!为了至爱你的亲人和时刻关心你的朋友,擦干眼泪,朝着下一个目标继续奔跑!”这段“法官寄语”,写在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后。涉案的刘某系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后浪迹社会,因早恋纠纷将受害人捅成重伤,面临6年刑期。法官宣判时,意外念出了这段话,刘某当场号啕痛哭,表示以后要改过自新。 白婕说,这些“怪点子”,都是院长张五全想出来的。 张五全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40岁左右的他话不多,但只字片言中,记者能强烈感觉出他想“有所作为”的欲望。 去年4月,张五全来到永和。33人的小法院,只有12个法官,“别的地方都超编,我这里缺编,没人愿意来”,“待遇比平川县一个月少六七百元”。 临汾尧都区法院一年的诉讼费收入超过千万,而永和是两万元。2007年4月开始,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实施。新《办法》降低了10万元以下的小额案件受理费1.5个百分点,相反提升了100万元以上的大额案件受理费0.4至0.1个百分点不等。这是让“小官司少交钱、大官司多出钱”;但是,永和就没有大官司。 50元一件离婚案,如果调解是25元,“根本不够法官出门的油钱”,“这点诉讼费,干脆让利与民算了”。 张五全坦言,“永和法院在临汾17个县中各种考核排在第17是最正常的”,“要想出成绩,就必须在审判方法改革上想办法”。 调解为先、巡回法庭、民事调解员、法官寄语、刑事判决前解决民事纠纷……等等一切,都是“永和审判方法改革”的结果。 这一切,大大加重了永和法官们的劳动强度。张五全很清楚这一切,他多次提到一个词“诉累”,也就是人常说的“打完一审打二审、交完诉讼费交执行费,赔上时间和精力,最后只落了张白纸”。张五全说,“要想减轻百姓的诉累,法官就必须累”,“要想群众不上访,我们就必须下访”。 比如说“最费时费力”的调解,“我之所以要求所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能调解则调解,是因为调解有利于当事人息诉,减少上诉、再审、申诉、缠诉等现象”。 说到最敏感的经费问题,张五全承认“的确很紧张”。好在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工资省里现在保证了,“经费不够,一是节省,二是找上级要”,“反正不愿意跟老百姓要”,“多数案件,在立案前就调解成功了,一分也不收的”。 “永和县如何永和?”“最关键的,法官要达到法律效果不难,难的是使案件判决取得最佳社会效果。” 记者 李廷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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