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经纪人管理工作及全面推进
“经纪人活农工程”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经纪人管理,规范经纪人主体资格和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工作。
工商部门将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引导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民投身经纪行业;允许部分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农产品经纪活动,并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纪,帮助农村经纪人注册商标,引导农村经纪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拓展农产品市场;加大对重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高素质农村经纪人;建立经纪人监督管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经纪人活动的检查力度。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对农村经纪人进行清理、备案,对农村经纪人和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农产品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造册登记。9月底前,工商部门对开展经纪人登记管理的情况进行督查。
(霍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