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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市失业保险中心宣布,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今年本市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并首次给参保单位发放在岗和转岗培训补贴,目前对全市1500户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已基本结束,6月将进入实施阶段。
补贴发放标准
给参保单位发放在岗和转岗培训补贴,旨在鼓励参保单位加强职工的在岗或转岗培训,提高职工在岗或转岗的技能和再就业能力。国有企业在实施改组改制中,失业人员不超过缴费总人数的15%,且不拖欠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领转岗培训补贴。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连续三年按时足额缴费,每年失业人员未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4%的单位,可申领在岗培训补贴。补贴额均按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计算。
市失业保险中心负责人说,参保单位在领到转岗和在岗培训补贴要专款专用,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尤其是改制企业的转岗人员,更需要掌握一技之长,培训必不可少。所以,企业要根据改组改制和生产管理岗位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申领补贴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确保基本生活
太原市失业保险自1986年开设以来,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13.79亿元,确保了15.6万名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从中调剂4.87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今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要及时掌握失业人员数量、构成、流向等变化趋势,做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企业,在关闭破产、改组改制中分流出的失业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对拖欠保险费的国有企业,经办机构要及时接受符合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并根据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确定享受待遇时间的长短,同时与企业清理历史欠费。目前,太原市有5352户企事业单位共73万人已经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每月有1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每人每月领取失业金和医疗补助共473元,发放率为100%。
促进重新就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行组织就业,以及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者劳务派遣机构异地就业的,凭有效证件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高额度有1万余元。这一政策的实行,缓解了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资金不足的问题。截至目前,共为3000名失业人员办理了一次性领取手续。
在促进就业方面,共组织10.7万名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使4.6万名失业人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针对失业人员技能单一、居住分散的特点,市劳动保障局选定7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失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共为1.5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免费培训,其中1.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此外,定期组织大型再就业交流会,为失业人员提供符合其就业特点的岗位,累计为6万余人次提供了就业信息。
市失业保险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要掌握企业内退人员情况,防止这部分人因内退不参加失业保险,对改制企业分流出的人员去向进行跟踪,做好失业保险接续服务,让失业保险切实起到“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作用。本报记者
冯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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