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 财经 | 健康 | 旅游 | 娱乐 | 体育 | 新闻 |





您现在的位置: 山西在线 > 新闻
山西食药监局权威人士详解食品安全新规4大焦点
2008年04月23日山西晚报

    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和完善法律草案。昨日,就这部法律草案中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紧密关联的焦点问题,记者特别邀请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黄登宇进行权威解读,并走访太原消费者、商家等,倾听各方对这一法律草案的看法

  权威解读

    【焦点一】遇假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权威解读:对消费者购买到不安全食品后如何索赔,过去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当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时,大多情况下只是由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换,很难获得额外的赔偿。这一规定增加了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同时用经济利益刺激的方法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

  【焦点二】违法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最高处20倍的罚款

    草案规定: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草案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主要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权威解读:相对于以前的法规,这一规定将经济处罚的额度大幅提高,使不安全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大,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这一规定制订得比较细致,比如规定对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以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等。法规制定得越细,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但这一规定还应该更细致一些,对于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罚规定,相对而言比较笼统。处罚的可调节范围大了,容易给监管人员造成权力寻租的空间。

 
[新闻] 山西乡宁县一煤矿瞒报透水事故 至少9人死亡
[房产] 深圳京欲电子看好网络营销
[财经] 月收入5000元的单身汉如何保险
[健康] 医生提醒:牙根生病者慎做烤瓷牙
[旅游] 野性戈壁 探险之旅
[娱乐] 黑眼豆豆将为栗儿制作新单曲
[体育] 经纪人俱乐部完成关键谈判 继海续约仅差签字


山西国税收入累计完成673.4山西省财政下达60亿元助推基
面对目前房地产“三高”压力首部整体厨房标准实施
购物还房贷?月光族京城女白融资融券方案基本成型?试点
运动强度把握失当会增肥礼来版“伟哥”逆市来华
对传统订票方式的“颠覆” 杭州免费开放11个防空洞供市
王力宏开个唱歌神来助阵 张《情系浦江》导演称刘嘉玲不
重返英格兰阵中对战波兰 鲁李春江仿效国家队 格林变控

Copyright © 2007-2009 , www.sxonline.com.cn ,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