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商务部最新公布的2008年全国55家获得焦炭出口资质的企业中,山西省有21家从事焦炭生产和贸易的企业获得出口资质,这意味着山西省焦炭出口更加方便快捷。这是今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的。
想获焦炭出口资质,生产企业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需在25万吨以上,或者近3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本要在50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还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过去,由于没有出口资质,很多企业靠中介才能办理出口。 (记者 郑书成)
相关内容:“限塑令”执行现状喜忧参半 [2008-06-19] 秸秆焚烧“顽症”何时才能根本解决? [2008-06-19] 为何今年山西多雨?应该防范哪些问题? [2008-06-19] 事故煤矿"六证齐全" 小煤矿安全"危机重重" [2008-06-19] 高平:点线面结合强势推进涉爆隐患排查整治 [2008-06-20] 山西省宁武县发现一座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 [2008-06-20] 晋手足口病疫情整体平稳 本周比上周下降3.84% [2008-06-20] 山西省52万考生今日中考 共设考点547个 [200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