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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由于煤矿董事长(业主)擅自脱岗,长治市相关部门对12家煤矿下达停产指令,并进行通报批评。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去年12月12日,长治市政府制定了"全市所有地方煤矿的董事长(业主)必须坚守煤矿所在生产地工作岗位,必须在煤矿生产地食宿,必须坚持下井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不准擅自离矿"等4条规定。随后,煤炭、安监等部门检查发现,襄垣县的十字道、花宝沟、三荆沟、金星、阳泽河、石峪等6家煤矿,沁源县的和达、晋阳、安达、森达园等4家煤矿及长治市郊区的西白兔煤矿和壶关县五集村煤矿董事长(业主)擅自脱岗。(记者 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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